众所周知卵巢肿瘤是妇产科常见疾病,且多见于育龄女性,随着产检超声的广泛使用,这就意味着育龄期女性在妊娠期间不时发现合并卵巢肿瘤。妊娠合并卵巢肿瘤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胎儿、孕期、肿瘤性质及母体等众多因素;故较一般单纯卵巢肿瘤复杂,处理不当易危及母儿安全。
对于大多数孕妇不必过于担心自己患有卵巢肿瘤,因为妊娠合并卵巢肿瘤的总体发生率较低,文献报道在1:81-1:2500之间。且其中90%是在早孕期发现的生理性或良性肿瘤,至孕中期70%可自行消退;其中最常见为功能性肿瘤如卵泡、黄体和卵泡膜黄素化囊肿,其他良性肿瘤有成熟畸胎瘤、浆液性囊腺瘤、卵巢冠囊肿、黏液性囊腺瘤、巧克力囊肿等。持续存在的卵巢包块中,只有3.6%~6.8%为恶性,发生率是1/32 000~1/15 000次妊娠,其中大部分为低度恶性潜能的上皮性肿瘤和生殖细胞肿瘤,通常预后良好,如卵巢上皮性交界性肿瘤、未成熟畸胎瘤、无性细胞瘤。而妊娠合并上皮性卵巢癌更少见,多以腺癌为主。
很多人想知道卵巢肿瘤对妊娠有什么不良影响?。其实卵巢肿瘤本身对胎儿生长发育一般无直接不良影响;肿瘤体积过大,限制和妨碍了子宫的增长可能会导致晚期流产或早产;分娩时如卵巢肿瘤嵌顿于盆腔内,阻碍胎先露下降可能发生梗阻性难产。当然很多人也好奇想知道妊娠对卵巢肿瘤有什么不良影响。其实妊娠本身激素水平波动不影响卵巢恶性肿瘤的发展;妊娠子宫压迫增加卵巢肿瘤破裂和出血及扭转风险。当然强调妊娠期对卵巢恶性肿瘤的处理决策会影响卵巢恶性肿瘤的发展及预后。
妊娠合并卵巢肿瘤通常有哪些临床临床症状呢?。其实通常也无明显症状,50-75%在孕期常规超声检查甚至剖宫产时意外被发现。10-30%因肿瘤增长迅速,可能出现腹水、腹胀、低蛋白血症及肿瘤压迫症状。少数因肿瘤扭转、破溃、出血出现急腹症。极少数因肿瘤阻碍胎头下降,行急诊剖宫产手术时发现。
由于其在妊娠期往往无明显临床症状,妊娠早期孕妇担心流产而拒绝妇科检查,孕中、晚期超声医生常关注子宫内胎儿的情况而忽略卵巢的检查,妊娠晚期增大的子宫以及盆、腹腔脏器位置的改变遮掩了肿瘤的筛查,这就导致孕期发现卵巢肿瘤较非孕期困难。
超声为无创检查,且对于卵巢肿瘤的敏感度和特异度比较高,一般作为首选辅助检查方法。良性卵巢肿瘤,超声多表现为薄壁、单房、囊壁无乳头、无分隔。对于直径>6 cm、双侧、具有实性结构、囊性肿物中有乳头、乳头突起中探及血流、伴有腹水及肿块持续存在至孕16周后,应高度怀疑卵巢非良性肿瘤。
卵巢肿瘤除了超声辅助检查外,大家最易想到的是肿瘤标记物。但某些肿瘤标志物因胎儿发育在妊娠期可以生理性升高,其中妊娠导致CA125升高以妊娠早期明显,在妊娠中晚期趋于正常,产后可再次升高,产后 2周降至正常。因此,CA125对妊娠早期卵巢恶性肿瘤的价值有限,孕中晚期至分娩前如CA125显著升高对卵巢恶性肿瘤具有一定参考意义。HE4作为检查卵巢癌的新指标,不在正常妊娠期间升高,其联合CA125对上皮性卵巢癌诊断具有重要价值。AFP、β-HCG、LDH分别对内胚窦瘤、卵巢原发性绒癌、无性细胞瘤具有监测作用。CEA在妊娠期不升高,对于胃肠道源性的转移性肿瘤具有一定的诊断价值。
MRI对卵巢恶性肿瘤的敏感度、特异度比较高,目前已证实妊娠期妇女接受MRI检查是安全的,但由于使用的造影剂碘类和钆类均可通过胎盘,不少孕妇对其尚存在顾虑。碘类造影剂可能存在抑制胎儿甲状腺功能,其主要发生在使用油性碘制剂后,水性碘制剂含游离碘少,对甲状腺功能影响小,至今尚无水性碘造影剂导致胎儿畸形的报道。钆类造影剂对甲状腺无影响,但FDA将钆类造影剂定为C类药物,欧洲泌尿生殖系统影像学会造影剂安全委员会认为通过胎盘的造影剂数量少并且能快速排出体外,认为妊娠期使用造影剂是安全的。故当超声无法为鉴别诊断提供足够依据时,可考虑使用 MRI和钆类造影剂,建议检查时间最好在妊娠12周后。
妊娠妇女接受 CT 检查时会受到大量的 X 线辐射,对胎儿神经、心血管系统发育存在风险,甚至可诱发肿瘤,不推荐CT作为辅助诊断妊娠合并卵巢肿瘤。
孕期发现卵巢肿瘤,大家最关注的是怎么去治疗。目前尚无针对妊娠期卵巢肿瘤的治疗指南,治疗应根据有无合并急性并发症,肿瘤组织学类型、恶性程度、分期,孕妇愿望及对妊娠期待,孕周、母儿预后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具体来讲,应重视孕前检查,孕前发现附件区肿物,应积极处理后妊娠,因而多数可从源头进行阻断。对于直径<6cm功能性囊肿, 多在妊娠中期自然消退,16周前除明确诊断卵巢肿瘤外,应暂观察。如囊肿直径<6cm持续至16周,观察无变化,也可待产后处理。如囊肿直径≥6cm或在观察中增大者,宜手术探查。由于孕早期手术明显增加流产的风险;而在23周之后手术,也增加流产、早产、胎死宫内等的风险。因此比较合适的手术时期是中孕期早期至中期。此时进行手术,生理性囊肿几乎都已经消失,胎盘已经代替卵巢分泌足够的激素,子宫也未增大至使手术操作空间不足,还可将药物引起的致畸风险降到最低。术中尽量避免刺激子宫,围生期予黄体酮或硫酸镁保胎治疗,尽可能减少流产、早产的发生。
但对于明确诊断的卵巢肿瘤或实性、双侧性以及混合性,高度怀疑卵巢恶性肿瘤者,一旦发现应尽早手术。妊娠期如出现急性下腹痛疑卵巢肿瘤蒂扭转、破裂、感染、出血时,应急诊手术。在28周后发现的卵巢肿物,除明确诊断或高度怀疑恶性肿瘤者,应立即手术;无特殊情况者应尽可能期待至足月。
孕早期发现的卵巢恶性肿瘤,建议人工流产后尽早行卵巢恶性肿瘤的规范治疗。有强烈妊娠意愿的卵巢恶性肿瘤者,充分知情严密随访至孕中期手术。孕晚期若考虑卵巢恶性肿瘤,应充分评估母胎情况,促胎肺成熟后积极终止妊娠,并行卵巢恶性肿瘤规范化治疗。术中胎盘组织需病理检查,若肿瘤侵犯胎盘,新生儿属高危人群,术后需严密随访。
也许有人会想妊娠期卵巢恶性肿瘤能否进行化疗既控制疾病进展,又进一步延长孕周?。其实所有化疗药物妊娠期应用均存在一定风险,妊娠早期是胎儿各器官分化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使用细胞毒性药物会增加胎儿畸形风险,尤其是抗代谢药(如氟尿嘧啶和甲氨蝶呤)以及烷化剂(如环磷酰胺)。妊娠中晚期进行化疗,胎儿畸形的风险相对较低,但存在诱发FGR、低出生体重儿、短暂骨髓抑制、早产等风险。虽然近年国内外多篇文献报道孕中晚期化疗对母儿是安全的,但均缺乏对新生儿的远期影响的随访资料,目前国内外专家对妊娠期化疗仍持谨慎态度。
妊娠一般不影响卵巢肿瘤患者的预后,妊娠合并卵巢癌患者的5年生存率为61%-79.31%,高于一般卵巢癌患者,这与妊娠期卵巢癌早期诊断时间有关。